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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发布时间:
2016-04-25
关于2016年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科研业绩量化表中综合类业绩量化得分的说明:第十六条 获批立项的重点建设项目,立项年度按以下标准和承担者位次给个人计算得分。请各位老师及时转告单位负责人,仔细查阅此条的标准,对照本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基地、优秀创新团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实际情况,给出每类的赋分。请还未提交的系院、科研机构于4月25日下午4点前提交赋分情况表(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到办公北楼406,以便给评职称的的老师计算最后的量化得分,逾期不予受理。特别提醒:此赋分经单位一次性分配到个人,不得更改,日后凡涉及此类加分均以此为据。(2014、2015年度的赋分已备案)。
科研处
2016.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