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课题主持人:
根据《关于申报2015年山东省经营管理科研课题的通知》(鲁经管会发〔2015〕01号)和《关于公布2015年度山东省经营管理科研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鲁经管会发〔2015〕03号)精神, 2015年度山东省经营管理科研现已经进入结题阶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承接课题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加强课题结题阶段的管理与指导,一如既往地保证课题研究所需的条件,按照申报要求及时组织好课题结题工作。具体结题要求如下。
1、一般课题要着力研究新时期经营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成果应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对山东省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自筹课题应充分体现新时期经营管理发展的先进理念,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自身特色,研究成果应有较强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对企业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有参考作用。
二、具体要求
(一)结项时间
2016年9月5日至10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结项资格
研究工作已经达到预期,结项报告撰写完成,其中一般课题研究成果须在核心以上刊物发表1篇(含1篇)文章或被省市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有关决策部门采纳应用。文章重复率不得超过20%,报告或著作重复率不得超过30%。
(三)结项程序
1、申请课题结项。课题研究工作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向研究会秘书处提出鉴定申请(填写《2015年度山东省经营管理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提出课题鉴定专家成员名单,鉴定专家应符合以下条件:课题组顾问不得担任本课题成果的鉴定专家,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超过2人,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专家不少于3人。课题鉴定经费从课题研究经费中列支或由课题所在单位解决。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发至研究会秘书处邮箱。经秘书处专家审核同意,秘书处通过电子邮件下发《同意课题鉴定函》。
2、组织课题成果评审鉴定。课题组取得秘书处批复的《课题鉴定组成员名单》和《课题鉴定函》后,即可组织课题鉴定。每位鉴定专家应认真审阅课题最终报告并写出书面鉴定意见,再由课题鉴定组组长综合形成书面鉴定意见,填写《结项鉴定书》一式三份。
3、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报送。专家鉴定后,课题组应向秘书处提交三套课题成果鉴定结项纸质材料。每套鉴定结项材料包括: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一份;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的文章(刊物封面及文章内容复印件),或省市级以上领导的批示及有关部门采纳证明;《课题结项鉴定书》一份(正反面打印);2000字以内的成果内容简要一份。
请将三套材料存装于同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外面注明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姓名、单位、立项课题编号,寄送研究会秘书处。如有其他实践成果、代表论文、获奖证件、变更申请等可一并报送。
(2)电子材料报送。寄发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报送课题研究最终成果、2000字以内课题内容简要等电子版材料发至秘书处邮箱。
4、最终结项。研究会秘书处根据专家鉴定意见和课题结项所报材料(纸质、电子版),进行审核并向通过鉴定的课题颁发结项证书。
(四)其他事项
1、经专家鉴定,研究成果不符合要求,未能按期通过鉴定的课题,课题组可根据专家意见对研究成果认真修改完善,在一个月内重新申请并结束鉴定。重新鉴定仍不能通过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半年后仍未能结项的按撤项处理,有经费资助的课题追回所拨经费。
2、课题成果如出版、发表或向有关领导、决策部门呈送时,须在封面注明“山东省经营管理研究课题”字样。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被有关部门采纳后,刊物原件(复印件)向秘书处报送1份。
3、结题工作完成后,根据成果质量及对实际工作指导价值,经过专家评审,研究成果有机会入选《山东民经济参阅》和蓝皮书《201-2016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报送省市有关部门领导。
联 系 人:谷振涛
联系电话:0531-88253600,15966051282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英才路2号英才学院办公楼4018室
邮 编:250104
附件一: 2015年度山东省经营管理研究课题结项鉴定申请表
附件二:山东经营管理研究会课题结项鉴定书
山东经营管理研究会
2016年09月05日
关于2015年度山东省经营管理科研课题结题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