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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安排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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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门、校直科研机构::

    为做好2017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统称为省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进展报告填写

所有未结题省基金项目均需填写2017年度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在线填写,经依托单位审核后网上提交。提交的论文须有标注本项目资助。不需要提交进展报告纸质材料。

二、项目结题

省基金待结题项目负责人在系统内提交结题报告,经依托单位审核后进入网上结题评审。拟提前结题的项目需经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后方可结题,结题流程同上。

三、结题报告填报

请使用2017结题报告格式,按照各部分的要求如实填报,结题报告应简明扼要,重点介绍标志性工作与产出/成果。 

填写结题报告前,请先确认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进展报告。

四、填报时间

分以下三个时间段集中受理结题报告、年度报告的网上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2017年3月1日9:0032316:00

20175159:0061516:00

20179259:00103116:00

年度报告可在上述时间段提交一次。

五、结题报告纸质材料

结题报告从系统中导出,含结题报告正文、主要研究人员名单、财务决算表、结题成果表、结题专家评审意见表、已发表的论文首页及标注资助页、标志性成果复印件等,另需附上资助项目任务书复印件。 

六、未按时结题申报受限说明

项目负责人截至2017103116:00未提交结题报告,视为有省基金在研项目,不得申报2018年度省基金各类项目。

七、其他事项

(一)结题、课题组调整。延期、中止或者调整课题组成员信息的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基金委办公室提出申请,原则上项目实施18个月后不得调整课题组成员。延期结题的项目除需继续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外,还应填写提交延期申请表并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提交我办审核。

(二)为评估基金效能,已结题项目的负责人仍可使用原账号登陆管理系统,填写结题后三年内的相关研究进展(主要包括取得的国家级项目立项情况,获得的成果、奖励,以及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等),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联系人:卞  丽     电话:3190133(88133)



                                            科研处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