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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开展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包括2014年立项的“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7-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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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部门,校直各单位:

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和2014年立项的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专项课题结项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要求
    专项课题按照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要求结题,要求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者北京中经蓝山文化公司出版的英文论文集(ISSHP检索)论文1篇。

结题工作由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委托山东省青少年教育科学研究院受理结项验收、成果评价具体工作。本专项课题为第三方评价,对成果进行鉴定、验收所需800元经费由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列支。
    课题的研究工作需在1年之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提交延期申请,延期至201811月前提交课题结题材料。

二、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鉴定结项申请延期申请(未按时完成项目时):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材料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或《“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申请书》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三份(省协会、科研处、课题组各存档1份),结项需提交一份。模板见附件。

三、材料提交时间

课题负责人108日按要求向科研处提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宁老师;

联系电话:0543-3191239

报送地址:行政北楼406房间      

科研处

2017915


省文化艺术课题结项需提供材料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