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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03各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加快科研项目研究进度,提高科研项目按期结项率,特对未按期结项的科研项目自2018年9月1日起做如下要求:
1.凡科研项目因未按期结项影响学校申报限额的,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结项前不得申报各类纵向科研项目; 在限额申报的各类科研项目中,将酌情按比减少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推报数额。
2.凡纵向科研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研项目。
3.凡教学科研单位出现科研项目因未按期结项影响学校申报限额、纵向科研项目被撤项的,将酌情扣减单位年度科研工作考核成绩。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单位加强本单位科研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严格执行各级各类项目管理规定,潜心课题研究,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提高研究成果质量。
科研处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