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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17-11-30

浏览次数:386

各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17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 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申请截止日期为201732日。

2. 2018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3. 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其申请接收时间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受理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4. 2018年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时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再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A4纸),其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81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201719日前向科研处申请申请登录帐号,须提供姓名、邮箱、职称和所在系院,发送邮件至keyanchu319@163.com创建登录帐号后登录申请人邮箱激活帐号,然后登录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 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3.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后及时告知科研处审核其提交的项目申请书,科研处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于201732日前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条例》和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报告,于201815日前纸质结题报告原件(一式二份)和《项目资助经费决算表》(一式二份)报送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 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应当使用基金委成果在线收集本项目发表的论文。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报告内容。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报告。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201715日前提交,提交后告知科研处,由科研处进行审核确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四、其他

   (一)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

   (二)《指南》将于201712月底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受理信息公布,自然科学基金委于201855日前公布申请项目初审结果,并受理复审申请。

   (四)自然科学基金委随时公布新的项目指南、通知通告和工作动态,请申请人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nsfc.gov.cn/,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信息系统)网址 https://isisn.nsfc.gov.cn/

五)申请书、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建议双面打印并装订。

  其他不明事宜,请联系科研处科技科。

  联系人:卞丽(3190133,内线88133

  

                                                                     科研处

2017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