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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按照省、市关于迎接新中国成立70 周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督导要求,现就我校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整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范围
我校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专项整治内容
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和法规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全员安全生产职责、风险隐患管控清单、安全操作标准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等。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三、有关要求
请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名单附后)认真对所建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和爆燃事故发生,严密防范各类有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非生产经营性事件,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 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请各平台将《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专项整治排查一览表》纸质版于9月18日前报送重点建设科,电子版发邮箱。
市科技局将对重点平台进行抽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重点建设科联系。
联系人:贾菲
联系电话:3186320(87320)
电子邮箱:bzxyzdjs@163.com
办公地址:办公楼北406
科研处
2019.9.11
省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