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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0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战略,繁荣学术,推动创新,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办法》,组织开展第十四届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申报的学术成果,须是自然科学范畴的学术论文、考察论证报告、科技建议和学术专著,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
(2)在学术会议上交流且获省级学会二等奖以上或市级学会一等奖;
(3)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2. 本届参评学术成果,必须是在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间发表、出版或交流的(须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已获市同级奖励的学术成果不再参加评选。
3. 所报学术成果,多名作者的要以第一作者的名义申报,且限报前三名作者。第一作者不在本市工作的不能参评。申报成果是外文的,须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4. 本届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成果申报数量最多不超过1项,不准多渠道重复申报,如有违反取消所有成果参评资格。第一作者为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的成果申报数量不受限制。(一线医务人员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界定的一线医务人员为准)
二、推荐流程
1.申报书审核盖章。本次申报由各单位统一报送材料包括:《附件1: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纸质版1份(详看填表要求),A4纸双面打印;《附件2: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邮箱。请各单位于8月24日前将材料报送科研处,科研处将统一形审、推荐单位盖章后将评审表返給各单位。
2.网上申报。通过“滨州科技工作者之家”微信公众号的“服务”栏目里的“评选申报”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上传提交的附件材料包括:
(1)《滨州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评审表》盖章签字扫描件;
(2)成果完整内容扫描件,其中,成果形式为著作的,成果内容只上传跟申报作者有关部分;
(3)所发表刊物(出版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完整目录或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已获明显效益的成果,需提供有关方面的证明。
3. 所有网上申报须在8月31日前完成,逾期将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联系人:贾 菲
联系电话:3186320(8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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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办公楼北楼40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