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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6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滨州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滨院党〔2009〕63号)、《滨州学院科研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滨院党〔2009〕64号)和《滨州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滨院党〔2009〕65号),学校决定进行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科研先进工作者及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科研工作先进集体:我校各院 (系) 、校直科研机构;科研先进工作者: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和返聘教职工;科研管理先进个人:我校从事科研管理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二、评选期限
以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的科研工作成绩为依据。
三、评选条件
严格依照《滨州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滨院党〔2009〕63号)、《滨州学院科研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滨院党〔2009〕64号)和《滨州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滨院党〔2009〕65号)中规定的评选基本条件条款执行(以上文件见科研处网站“规章制度·科研奖励管理”栏)。
四、材料申报
申报者按照申报类型填写《滨州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书》(附件1)、《滨州学院科研先进工作者申报书》(附件2)和《滨州学院科研管理先进个人申报书》(附件3)2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11月10日前报送科研处。
联系人:卞丽
联系电话:3190133(88133)
办公地点:办公北楼401
关于组织滨州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科研先进工作者、科研管理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rar
科研处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