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结项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21-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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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半年全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艺术教育专项课题、传统文化专项课题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将课题结项验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要求
    结题工作由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评审办公室负责结项验收、成果评价具体工作。项目鉴定可采用专家会审、通讯评审等形式。鉴定专家组由5位以上(含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业专家组成,本单位专家不得超过2人。课题的研究工作需在1年之内完成,不能如期完成的,提交延期申请;如有相关事项变更,填写重要事项变更表,所需材料见附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鉴定:

1.获省部级业务奖励的;

2.收集的反映信息足以证明课题研究已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课题研究提出的结论被市厅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明确采纳的。

二、题承担者需提交材料

1.《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山东省艺术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山东省传统文化专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2.课题申报书;

3.立项证书复印件;

4.未按时完成项目的需提交延期申请(报给项目申报单位科研部门);

5.项目研究报告等成果材料,按研究报告、论文、奖励证明、采纳证明的顺序排列。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胶装成册,报送省艺术协会1册,科研处留存1册。电子版发箱:keyanchu319@163.com

三、材料提交时间

  319前受理结项材料,过期不予办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连举郑玉娟    

电话:3080118  

传统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课题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申请书.rar

省文化艺术课题结项需提供材料包.zip

艺术教育专项课题鉴定结项与成果评价申请书.rar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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