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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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30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9月29日,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2021年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共立项48项,共计资助经费31.2万元。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负责人依据项目申请书填写“滨州学院科研基金专项合同”(2019年版)(见附件1),预期成果和研究人员原则上不得变更,于10月15日将专项合同书一式3份报送科研处,党建专项项目报送宣传部。 二、10月15日项目负责人到科研处办理科研经费。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要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严格执行《滨州学院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滨院政[2019]134号)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确保科研经费专款专用。 三、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做好科研基金项目的检查督促工作,确保项目合同约定按时保质完成研究任务。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 张连举(人文科) 办公北楼414房间 电话:3080118 (80018) 卞 丽(科技科) 办公北楼401房间 电话:3190133 (80133) 王雪瑞(宣传部) 办公北楼210房间 电话:3190121 (88121) 科研处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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