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公布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立项课题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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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校直各部门:

    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研究课题经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决定对《人口流动与经济发展的影响》等48个课题确定为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立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0项,普通课题28项,统计系统内部课题5项(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课题管理

立项通知发布后,课题负责人要认真组织课题组成员实施开题、中期报告、结项等工作,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要加强监管,为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支持。

立项课题实行严格管理,课题承担者按计划进度和质量要求完成课题研究任务。更换课题组负责人或管理单位、更改课题名称、变更成果形式或研究内容、放弃立项等重大事项,须经所在单位向市人普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生效。

二、立项课题开展

1、各立项单位要严格按照《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开展课题研究工作,于2022年2月21日前提交开题报告、实施方案和数据需求;2022年4月30日前提交初步研究成果,参与中期检查,进一步修改完善;于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及材料,提出结项申请。立项课题原则上不允许延期结项,如确有特殊原因,须提前1个月向市人普办报送延期申请,申请延期一般不允许超过1个月;延期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将予以撤项处理。

2、课题结项时应满以下条件:①重点课题申请结项应提供1篇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3000字决策咨询报告,1篇拟投稿中文核心期刊的论文稿或1部著作书稿。重点课题若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其他经市统计局认可的成果可直接通过结项。②一般课题申请结项应提供1份不少于1万字的研究报告,1份不少于1500字的决策咨询报告,1篇拟投稿国内普通期刊及以上的论文稿。一般课题若获得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获得其他经市统计局认可的成果可直接通过结项。③普通课题和统计系统内部课题参照一般课题具体要求执行,确保有实质性成果体现。

三、课题经费管理

课题实行结项评审,重点课题每项补助1万元、一般课题每项补助0.5万元的经费支持,普通课题和统计系统内部承担的课题不给予经费支持在课题提交结项后,市人普办将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验收合格后拨付研究经费,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根据国家财务制度实施经费管理

四、其他事项

1、立项课题在报送或发表相关领域成果时,请注明“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课题、课题名称及编号”字样。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合法使用课题研究成果。

2、课题组要坚持人口普查研究的公益性,不得利用课题名义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

3、课题负责人向市人普办提交相关人口普查数据需求,获取数据授权后必须保证人口普查资料仅用于开展所承担的人口普查课题研究,未经市人普办允许,数据不得他用。课题负责人应签署相关保密协议,市人普办保留对数据泄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课题需求资料请填写需求信息表附件2,发到邮箱:keyanchu319@163.com。

 

附件1:关于公布滨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立项课题的通知.pdf

附件2:人口课题需求信息表.xlsx                                               




                                                 滨州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