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文章发布时间:
2022-06-03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科研机构:
现将2022年度滨州学院科研基金、学术著作出版基金、校内项目结项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以提升我校科研实力,建设以航空为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坚持问题导向,大力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勇于探索,认真求证。选题要遵循科学规律,突出原创性,强调学术价值,注重转化潜力。
(二)项目类别及预期成果
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分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预期成果:出版学术专著1部,或在卓越期刊、SSCI、SCI、EI、CSCD、CSSCI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篇,或授权发明专利1项。
(三)申报条件
一般项目第一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能独立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学术思想活跃,有开拓精神,具有一定的科研基础。
青年项目第一申报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项目组成员以青年教师为主体。
(四)其他事项
1.学校科研基金项目设航空研究专项,在立项率和资助经费方面酌情倾斜。
2.学校科研基金项目不受理“教学研究”类项目。
3.每位教师只可申报1项,且不得作为成员同时参与本年度其他同类课题;非第一申请人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加2项。所有项目均须吸收2-3名学生参与,否则不予受理。
4.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各级学科带头人、已获得过校科研基金项目资助、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未结项或在研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近3年纵向项目撤项的项目主持人,均不得申报。
5.相同或相近课题已申报市厅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但未接到立项通知的项目,本次可申报学校科研基金项目。
6.课题研究成果必须是课题组成员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其中主持人为第一作者的成果应占结项成果的2/3以上),并须注明科研基金名称及编号。
7.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申报材料
《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活页》7份、盖所在单位印章的《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1份,以学院为单位集中送至科研处。《申请书》、《活页》与《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eyanchu319@163.com。
1.申请人须为我校在职教职工,且未曾立项该类项目。
2.该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尚未出版,且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学术价值的优秀成果(20万字以上,不包括教材、工具书、辅导资料、资料汇编、论文集、译著、通俗普及读物)。申报成果应无意识形态问题,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文责自负,并须在当年内正式出版。该基金所资助学术成果不得列入非我校教职工主编的丛书、套书等出版。
3.申报材料包括《滨州学院学术著作出版基金申请书》1份、《活页》7份、匿名书稿一式2份、图书馆出具的正式查重报告1份(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25%)。
4.以博士论文申请,需出具学位授予单位授权出版的书面证明,并附全部论文评议书。
5.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资助出版的出版社目录见附件。
1.结项项目范围
结项项目包括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滨州学院“青年人才创新工程”科研基金项目、滨州学院科学研究重大课题和滨州学院“博士学位人员及具有硕士学位的高级职称人员科研启动费”项目。
2.结项材料准备
请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项目立项合同书规定的预期研究目标,填写《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准备结题报告书所列成果原件(期刊、专利等原件审核后退回,著作留存)及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含封皮、目录、正文及收录证明等,专利复印件含专利证书全部内容)。
所有结项成果均需录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著作需提供学校图书馆查重报告,否则不予结项。
3.结项材料提交
需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滨州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书》1份、相关成果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各1份,著作查重报告1份。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需发送《2022年滨州学院结项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至keyanchu319@163.com。结项材料由各二级单位统一报送至科研处。
根据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意识形态审查办法,人文社科类各类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完成意识形态审查;开展学术活动需备案人员,履行备案手续。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人文科:张连举 办公北楼414房间 3080118(80018)
科技科:刘娟娟 办公北楼401房间 3190133(88133)
科研处
2022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