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2年度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时间:

202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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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根据《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滨院政〔2020110号),学校决定进行2022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文社科类成果完成时间为201611日至20201231日。

申报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在202111日前正式发表。申报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11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我校教职工所取得的基础与应用科研成果需符合《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规定的成果条件。

二、申报条件

凡已获得国家、省、市、校级各种奖励的科研成果以及教学类成果,均不可申报。

其他条件需符合《滨州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评审办法》。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需填写《附件1:滨州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及附件材料。其中评选表原件及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评选表及附件匿名版一式份;附件材料包括:科研成果、反响材料、著作版权页(著作)、中文摘要(外文论文500-1000字或著作3000-5000字)、重复率检测报告(去除自引之外,不超过20%)。

2.申报科学技术奖,需填报《附件3:滨州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手册》(连同包括附件部分的PDF扫描件,样式见附件3)一式份,填表要求详见申报书。

3.各单位需提报《附件2:滨州学院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或《附件4:滨州学院科学技术奖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

申报纸质材料请于620日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均发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联系。

四、联系方式

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张连举 308011830018

科学技术奖:刘娟娟 318632087320

报送地点:行政北楼414(社科类)

                 行政北楼401(科学技术类)

    箱:keyanchu31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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