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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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各二级学院、部门,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滨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滨州市“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滨政办字(2020)49号),培育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驱动效益明显的新型研发机构,根据《滨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2年滨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滨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指引》(滨科字〔2021〕11号)中规定的备案基本条件,须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直接服务黄河国家战略的单位优先予以备案。
二、备案程序
(一)申请单位如实编制《滨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二)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现场考察,对审核通过的机构名单经公示后正式公布。已参加2022年省级备案的无须参加本次市级备案。
三、有关要求
请各二级学院、部门高度重视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建设,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围绕五大建设模式加大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力度。请于7月28日前将符合备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推荐文件及汇总表(各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办公北楼414,同时将完整电子版材料(附件1、2)发送至邮箱 keyanchu31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