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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4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2019年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的通知》、《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山东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要求及申报限额,科研处组织专家对校内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0月24日-11月2日。公示期内,对拟推荐成果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向科研处反映,书面材料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写明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科研处
2019年10月24日
附件2.2019年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科学技术类)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