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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黄河三角洲文化研究院(孙子研究院)李沈阳教授在《简帛研究二〇二三(秋冬卷)》上发表题为《汉代简牍所见“故事”发微》的论文。《简帛研究》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简帛研究中心等主办,是国内外学界展示简帛研究前沿和热点的权威期刊之一,为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集刊AMI综合评价核心集刊。
秦汉统一国家对中国古代社会的影响,除政治、经济、思想等宏观方面外,还深入到词汇演变。在汉代之前,“故事”作为专有名词大致出现四次,散见于《战国纵横家书》《商君书》和里耶秦简;从汉代开始,“故事”大量见于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印证了“故事”不仅是传世文献中后世史家的追书,也是汉代惯用语,可谓秦汉统一国家影响的具象化。
《汉代简牍所见“故事”发微》从数十万枚出土简牍中搜集了敦煌汉简、居延汉简、居延新简、尹湾汉墓简牍、长沙东牌楼东汉简牍等含有“故事”一词的简牍,在根据释读情况进行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传世文献,指出“故事”的具体内容虽然有所差别,但主要含义可以化约为惯例和事例;“故事”在性质上不属于成文法,但被广泛运用于政治、礼仪、对外关系和祭祀等领域,并逐渐成为与经典、律令和礼仪等并列的治国理政新依据。汉代简牍所见“故事”为释读“故”后或“事”前之字提供启示,为考察汉代行政实态——在遵守律令规定与考虑地方实际之间存在较大弹性——提供契机,为探索治国理政依据的演变提供思考,也有益于思考中国古代法源的多元化等问题。
论文出处:李沈阳:《汉代简牍所见“故事”发微》,载邬文玲、戴卫红主编《简帛研究二〇二三(秋冬卷)》,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4年,第261-2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