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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各县(区)科技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北海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切实提高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滨州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18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2015年前通过验收的滨州市(企业)重点实验室,共涉及15家(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方式
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会议答辩、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评估材料
1、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相关重点实验室,按照《滨州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格式)》(详见附件2)要求,提供近三年来市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工作成效情况。
2、准备参加会议答辩的PPT汇报提纲,尽量以图表等直观形式展示近三年来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成效。每个实验室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四、有关要求
1、请有关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本次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以组织参加绩效评估为契机,全面规范和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提升其科技研发和人才集聚培养能力,力争将其打造成领域内的科研高地。
2、各重点实验室要全面、准确、完整地提报有关材料,并对绩效评估报告中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数据的,一经查实,纳入市科技信用“黑名单”。未按期报送绩效评估报告的市级重点实验室,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市科技局建立市级重点实验室动态管理和奖优罚劣机制,绩效评估结果将作为择优支持的重要依据。评估优秀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将予以资金奖补;评估不合格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将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资格处理。
请于2018年9月25日前将加盖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的《滨州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一式五份)报送市科技局规划发展科,同时发送PPT汇报提纲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冯宗玲,电话:3187021
邮箱:bzkjjhk@163.com
附件1:2018年参加绩效评估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名单.docx
附件2:滨州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报告.docx